**R05 — 咳嗽** 用作主要或次要诊断代码,适用于咳嗽为主诉且尚未确立更具体诊断的情况。无论持续时间或病因如何,均可使用该代码。
对于伴有感染的湿性咳嗽,应使用更具体的代码(J20.x 用于急性支气管炎,J45.x 用于哮喘急性发作)。慢性咳嗽(≥8周)通常在进一步检查后重新编码。
归属于 **Chapter R** — 症状、体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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